南昌經濟管理學校資助政策與助學政策
一、中等職業教育學生資助政策
1、免學費
免除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、二、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(含縣鎮)學生、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。對在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一、二、三年級符合免學費政策條件的學生,按照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免除學費標準給予補助。
注:免學費認定對象:農村(含縣鎮)戶籍學生及家庭經濟困難的城市戶籍學生,民族地區(民族自治區,自治州,自治縣)全部納入免學費政策范圍。
2、國家助學金
資助全日制正式學籍一、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,平均資助標準每生每年2000元。
資助對象: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(農村戶口)。
注:全國680個貧困縣,江西省連片特困地區(包括蓮花縣、贛縣、上猶縣、安遠縣、寧都縣、于都縣、興國縣、會昌縣、尋烏縣、石城縣、瑞金縣、南康縣、遂川縣、萬安縣、永新縣、井岡山市、樂安縣等17個縣)農村學生(不含縣城)全部納入享受國家助學金范圍。
二、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(3+2專科)
由政府主導、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免擔保、免抵押信用貸款。它用于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,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。在校學習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貼付,畢業后的利息由借款學生負擔。